关于组织开展全国《消防法》网络大赛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09-8-12 9:20:07 阅读:0次 来源: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
关于组织开展全国《消防法》
知识网络大赛的通知
公消[2009]309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:
为广泛深入宣传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,增强全社会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意识,部消防局将联合国内知名网站,组织开展全国《消防法》知识网络大赛。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 主办单位
此次大赛由公安部消防局和人民网、新华网、中国网、央视网、中国青年网、中国新闻网、搜狐、新浪、腾讯、网易10大网站联合主办,中国消防视频网、中国消防在线承办,各地方网站协办。
二、大赛时间
7月15日至8月25日,为期6周。
三、大赛规则
大赛题库共有新修订《消防法》内容的题目100道。其中,选择题65道、判断题35道。赛前,中国消防视频网、中国消防在线等网站将公布“全国《消防法》知识网络大赛复习题”。网民登陆主办、承办、协办单位网站的大赛页面后,系统将随机从题库中抽出20道题目组成答卷,供网民作答。网民答题完毕,点击提交后,若全部答对,电脑将提示:“恭喜您,20题全部答对,请填写相关信息。中奖后,主办方将邮寄奖品”,答题者需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;若没能全部答对,电脑将提示:“抱歉,您未能全部答对。欢迎再次参与”,每天每个IP地址限提交正确答卷50份。
四、奖项设置
1、 答题奖。
每周一,由系统从上周全部答对的网民中抽出答题奖1000名,6周共6000名。每周一下午, 中国消防视频网、中国消防在线公布答题奖名单。获奖者将获得由北京六和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价值100元的“家家用”强化水型灭火器。
2、 组织奖。
根据电脑统计,此次大赛全部答对人数排在前10名的省、市、区总队获组织奖。今年“119”期间,在部消防局与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的晚会上颁发“组织奖”奖牌。
五、 大赛要求
各总队要将此次大赛作为普及《消防法》的重要宣传活动,予以高度重视,及时落实人员、资金、措施。要利用当地电视台、广播电台、报刊杂志、互联网,广泛宣传大赛,组织发动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、社区等参赛,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。
各总队要联系当地主要互联网站2至5个,作为大赛协办单位,对大赛页面http://hd.119.cctv.com进行链接、嵌套。协办单位统计表见附件。请于7月10日前,通过中国消防信息网“数据传输”,将协办单位报部消防局宣传处。联系人:雷进德,电话:010-66267665。
工 公安部消防局
二〇〇九年七月七日